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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实验室大型贵重仪器预约使用管理制度(试行)
发布单位:
东莞市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
2024/7/25 9:07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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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实验室大型贵重仪器预约使用管理制度(试行)
东人医发〔2021〕101号
为规范中心实验室大型贵重仪器管理与使用,提高仪器使用效率,创造合理有序的实验预约环境,制定本制度。
1、中心实验室所有大型仪器使用需提前预约,如无特殊说明,请至少提前 3 个工作日预约。
2、大型仪器需使用者需填写申请表,在中心实验室微信公众号或网站中发起申请,中心实验室将于一个工作日内登记并回复,暂不接受口头或电话预约。
3、预约申请单需要准确填写预约时间、预约仪器、预约的实验项目、样本量、检测指标、特殊实验设计及要求等。预约成功后如有必要,请与相关仪器负责人提前沟通实验要求,提前准备实验。
4、预约成功后,如果需要改期、改变实验内容或取消实验,请至少提前 24 小时到中心实验室申请更改,不接受 OA 或电话更改。
5、无正当理由随意更改时间或取消实验,且未能提前24小时通知,相同仪器累计3次者,暂停其经费负责人的课题组成员1个月申请该仪器使用。
6、不按规定提前预约,并且在实验安排已满的情况下要求加插实验,需提交情况说明并请经费负责人签字,审核通过后中心实验室安排加班检测;如果经查证理由不符,累计 3 次者,暂停其课题组1个月实验申请。
7、实验安排确定后,预约人需按预约时间准时到仪器室; 无法准时到达时,应拨打中心实验室电话说明;迟到半小时且未 提前告知者,停止该次实验安排,产生费用不退,需重新申请; 类似情况累计 3 次者,暂停其课题组 1 个月实验申请。
8、准确填写实验样本量及检测指标;如果因预约人临时改 变样本量或检测指标,导致安排时间内无法完成的项目,预约人 需重新预约时间完成剩余实验。
9、预约仅限本人,不得随意转让,中心实验室设备管理小组会不定期核对预约人与使用人信息,如发现信息不合将暂停预约人和使用人1个月使用权限。
10、质谱等仪器预约原则上同 1 个实验项目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,对于样本量较大的实验项目 1 次预约完成不了的,至少间隔 1 次再预约。
11、中心实验室每月向科教科及经费负责人经 OA 平台传阅仪器设备的预约使用及实际执行情况。